医疗机构名称
原核准登记法定代表人
拟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倪振华中医诊所
倪振华
倪春(3306211979****234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对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4月2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4月26日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4125515。
唐山市开平区卫生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