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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72525374/2019-00005 | 产生日期: | 2019-02-18 | ||
文件编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部门(科室): | 行政科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日期: | 2019-02-18 | 文件字号: | 查阅次数 | ||
内容描述: |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8 ] 作者: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一、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行使各职能部门所划转的行政审批职能,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协调、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负责开展行政审批办理环节精简、审批流程优化和审批时限压缩等机制创新工作。
4、负责开展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平台综合功能建设和管理。
5、负责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化建设。
6、负责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考核工作。
7、负责对区域分中心、镇(街、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区行政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
二、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001.01万元。
(二)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300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1.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 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001.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6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7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16.21万元,公用支出157.6万元,项目支出 827.2万元。
(四)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1.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1.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1.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专户资金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五)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1.0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99.96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本局厉行节俭,减少各项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68.87万元,占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0.46万元,占5.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9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211.74万元,占7.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 643.56万元,主要用于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费用等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事务788.20万元,主要用于办证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日常办公经费,审批制度改革及中介机构管理运行等工作经费,开展高效审批试点工作的所需的专项工作支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维护费用,办证大厅保安服务费、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983.78万元,主要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费用等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项)事务支出12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支出31.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纪检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费用等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事务114.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事务45.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费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区行政审批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39.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区行政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10.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支出185.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支出26.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 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计划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0.83%。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全国对口单位考察调研和学习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和有关部门来我局考察调研批次将会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外出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局不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6.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开支。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项)是指:反映其他各类项目以外的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放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019年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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