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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76522773/2019-00015 | 产生日期: | 2019-04-15 | ||
文件编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部门(科室): | 办公室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日期: | 2019-04-15 | 文件字号: | 查阅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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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气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4-15 ] 作者:
2018年,柯桥区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就,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以及气象部门防灾减灾体制特别是防雷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气象法治工作在气象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将其作为一项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统一安排,认真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气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和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制定并印发了《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18年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不断完善气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贯彻“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托省局权力清单指导范本,修订了本部门权力清单,做到与省市区三级目录一致,并及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进行更新;按照省气象局 “八统一”工作要求,对办事事项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切实做到事项名称与省级保持一致、事项权力库办事指南与窗口纸质办事指南一致,“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按照区跑办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窗办”受理平台对接工作。目前5个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100%网上申报,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柯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改革试点。
(二)建立完善气象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2018年防雷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推动政府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柯桥区防雷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从9月份起,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易燃易爆危化场所防雷安全全覆盖检查。2018年11月2日,在马鞍镇政府召开印染化工企业防雷安全工作宣贯会议,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
(三)强化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管理。落实《浙江省优化管理服务促进防雷安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行易燃易爆场所“按图监管”工作机制,依托绍兴市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将96家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主体责任信息全部录入监管平台,在实施“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防雷检测机构行为监管”等专项工作中,通过防雷定期检测预警指标(蓝、橙、红)监控,采取对应监管执法措施。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2018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综合培训和科级干部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邀请区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鲁立新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专题解读,组织全局集中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活动两次,并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组织的各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气象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我局严格执行《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工作规则》有关公务用车、安全生产、机关财务、效能考核、信访保密、督办督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局务会等会务制度,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坚持把公众参与、民主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对于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气象事业改革重大任务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决策,坚持出台前合法性审查把关机制,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做到未经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未充分征求意见的不决策、未做政策分析和可行性论证的不决策。
(三)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柯桥政务网,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发布机制,明确气象部门职责权限,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和拓宽延伸气象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坚持做到机构和工作职能、法律法规、办事制度、热点问题、人事情况等“八个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条例,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四、营造法治氛围,开展多形式气象法治宣教活动
(一)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借助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宣传《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浙江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苗长明就《贯彻“三个转变”,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在区人大讲坛作专题讲座。
(二)部门联合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区安监局等主办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为气象普法主线,通过宣传展板、分发资料、现场解说等形式,积极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防雷减灾法律法规与业务技术培训,切实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通过气象普法与科普宣传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发放气象法律法规和防雷知识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并荣获柯桥区首批“法律进机关(单位)示范点”称号。
(三)利用多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进行气象灾害预警和气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气象法律法规有奖问卷,举行“童心天气”幼儿绘画比赛,广泛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五、严明行政执法,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了气象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18年共有8人次通过地方法制部门考核,取得气象执法证。
(二)强化气象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为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职责,从3月开始,我局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单位)、3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等100余家单位进行点对点走访排查和信息确认,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更新名录库。制订出台了《柯桥区气象局2018年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联合安监、旅游、教育等部门对10余家隐患重点单位开展现场防雷专项检查,共发放问题整改通知书5份。同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明确行政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和方式。2018年协助绍兴市气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次。
六、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重心已由“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移,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二是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需要加强合作,建立长效机制。
2019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纠错问责,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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