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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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人大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2-26 ]  作者:

 
8月27日,柯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柯桥区副区长蒋宏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出席本次会议。
区民宗局俞园娟局长汇报了我区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从“二安全二管理一治理”,即宗教政治安全、公共安全两个安全,属地管理、依法管理两个管理, 及商业化治理等五方面对宗教工作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进一步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
区人大在前期宗教场所实地调查、座谈会讨论、学习周边城市宗教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年以来柯桥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予以肯定,指出宗教不是迷信,宗教不是法外之地,宗教不是商业场所,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士的规范管理,引导宗教界挖掘教规教义和谐内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落实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深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共同创建稳定、安全、有序的宗教氛围。
吴晓强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是我党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做好宗教工作。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长期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管理引导。宗教工作必须加强管理、加强服务、加强引导。在宗教场所整治上下功夫,在宗教活动规范上下功夫,在宗教文化引导上下功夫。三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网格管控作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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