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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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20 ]  作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及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本单位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学法,强化法治政府能力建设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到领导带头学法。一是多次组织领导干部观看相关学法用法电视节目,通过柯桥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二是按照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学习,完成区普法办赠阅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相关书籍的学习;三是依托局机关党工委学习会和党支部组织对《农业法》、《森林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治农、依法治林的能力。

二、依法履行行政政府职能。

1.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一是及时做好 “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根据省厅2017年年底公布的《农业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子项两级指导目录》、市编办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中对权力事项的全面梳理及国务院最新的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二是落实证照联办、同城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公布证照分离办理情况。三是完成权力清单回头看及动态调整,以省市县三级目录库为基础,比对、梳理我局权力事项,确定列入我局权力清单事项共七大类590项。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农业、林业厅及区编办的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两库即抽查事项专项库和执法人员库,专项库8个,有效入库检查对象212个,执法人员库检查执法人员18名。根据省、区双随机检查计划安排,省级制定的计划4个,区级制定的计划4个,应检查对象32个,已检查对象32个,已公示检查对象32个,参与检查人员23人次,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抽查公示率100%.

3.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农资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民。我局紧密围绕今年度“放心农资下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宣传主题,组织区农业执法力量深入乡村、田间地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传授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累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0人次,农资从业人员培训120人次,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报道,通过柯桥日报、柯桥农林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4、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督能力。2018年,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共检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和种子经营单位208家,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抽取种子样品10只,农药样品47只,肥料样品19只,兽药5只,饲料35只,合计116只。加强对不合格农资查处力度,全年已立案查处15起,办结14起,移送公安处理1起。在加强农资产品的执法监督的同时,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也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农林产品抽检23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区本级共213批次,其中蔬菜99批次,水果60批次,笋44批次,茶叶10批次;风险检测草莓22批次。省级抽检共105批次,其中蔬菜54批次,笋46批次,茶叶3批次,水果2批次,市级抽检共43批次,其中蔬菜25批次,茶叶8批次,笋10批次。

三、强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立管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类文件制发都严格按照农林局发文管理规定办理,对提交市级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法制审查。特别是对涉及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局制定了《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绍柯农林〔201896号)文件,为今后我单位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文件规定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科室牵头以区农林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应严格对照《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绍柯政发[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提交局党工委审议或报局领导审批。同时,各科室在出台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时,还应征求政策法规科意见,政策法规科根据《通知》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公平竞争审查结论进行把关。

    2.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一名资深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2018年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咨询2件。

3.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各种政府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统一公开行政处罚,2018年全部农业、林业行政处罚结果已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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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