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柯桥区2019年社会发展类经费自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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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柯桥区2019年社会发展类经费自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2 ]  作者: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绍兴市柯桥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绍柯科〔2016〕38号)有关规定,将立项实施一批社会发展类经费自筹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重点方向

2019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以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共领域安全、文教卫体公共事业发展、民生科技、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事业等为重点支持领域,着力推进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和基础公益性技术研发。

二、申报资料

1.《柯桥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参见附件2);

4.其他相关资料(说明项目可行性、创新性、先进性的证明或依据,该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全额自筹;

2.项目申报应以柯桥区域内法人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不限,鼓励柯桥区内科研机构、高校院所、公共事业等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开展实施项目;

3.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基础和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或实践经验,并合理安排课题组成员;

4.项目立项方式为事前或事中立项,原则上应在2021年之前完成实施;

5.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予以验收(鉴定),一般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6个月内组织做好验收(鉴定)工作,验收材料报送区科技局备案;

6.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医卫类)项目原则上从区级立项计划项目中产生,市级项目(医卫类)立项后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时间:2019年4月3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区科技局;

2.资料要求: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两套,汇总表一份并发送电子稿;  

3.申报联系:柯桥区科技局创新服务科(群贤路1661号区行政中心东A楼208)。

联系人:邵丽84560365;张珊珊81109798

 箱:12887505@qq.com

 

附件:1.柯桥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

3.2019经费自筹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1日

【信息来源】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