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与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部署、抓落实、强责任、严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建设能力
(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局主要负责人通过主持召开部门班子会议,听取2017年度全市国土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研究部署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各项上级布置的法治建设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健全局党委集中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度学习2次以上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龙头”带动作用,引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密切相关法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和全区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三)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管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注销、换证和考试报名,2018年度组织参加执法监察证培训9人,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工作,一方面,坚持周一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座、双随机检查培训会议、法治国土建设培训会议等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浙江省国土资源网络课堂培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全局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达到年度学分60 分以上,全年学法均不少于60课时。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绍市土资发〔2018〕53号),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内容、完善法制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改革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执法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强执法力量,本年度配置必要的执法记录仪34台,新增非法开采高位监控点5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通过严格政策制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机关合同管理、完善双随机监管机制等四大方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依托浙江省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确定抽查事项12项,执法检查人员32人,检查对象90个,完成抽查任务3次,其中:市级1次,本部门1次,跨部门1次。已检查对象62个,未发现问题51个,发现问题已整改10个,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1个。检查完成率和检查结果公示率均100%。
(四)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2018年共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17件,查处面积24.92万平方米,罚没款683.74万元,发出党纪处分建议书14份,移送公安机关非法开采线索6起。查处森林违法案件10起,收缴罚没款25.68万余元,办理6起涉林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收缴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工具粘鸟网60多张,放归大自然的国家、省级保护野生动物65余只(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农村违法用地突出问题、整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亮剑行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等。组织开展执法巡查1207余次。清理国土资源历史积案1101件。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
(一)积极应复应诉
2018年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新发生复议案件4件,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1件,行政处罚3件,复议结果被纠错1件,维持或撤回等3件。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0件,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16件,规划行政确认2件,行政不作为1件,其他1件,应诉结果被纠错3件,维持或撤回9件,未审结8件。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诉讼申请权告知义务,在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诉讼申请权告知义务,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信访事项办理
2018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32件,所有信访件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制定出台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件办理要求的通知》,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等重要时段维稳任务,实现国土资源信访秩序稳定。开展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调处集中攻坚行动,上级下发的2件信访积案均得到有效化解。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