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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8207/2019-00051 | 产生日期: | 2019-04-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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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9-04-09 | 文件字号: | 查阅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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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4-09 ] 作者: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柯桥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决策部署,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明确工作重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作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特别是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五方面明确了法治工作的重点工作与具体安排,并细化责任单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和方法,首次将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列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有力促进各级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落实行动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出台柯桥区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列出强化清单、达标清单、争先清单三张清单,对区镇两级法治政府建设未来三年的具体发展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部门职责。同时,加强对区级部门和镇(街道)法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清单的落地。
3. 强化法治保障。区政府注重全面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落实并完成部门和镇街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应诉等相关工作,引导部门和镇街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企业解困、重大信访处置、重点工作推进、行政合同签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8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与2017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建立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备案审查机制,评估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8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查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件6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5件,其他文件36件。
2. 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高度重视,重点清理了涉及着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内容不一致的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此轮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80件,废止3件。
3. 积极参与立法调研。2018年,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立法调研工作的安排与计划,区政府法制办协同参与了《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工作,并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1. 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要求各单位实行承办单位及经办人员负责、法制机构审查、分管领导把关、单位负责人审批的工作流程,明确承办单位在提交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时应同时提交本单位法制审查意见、集体讨论记录、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认真对合同相关权利义务条款进行量化,注重合同的可履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合同的备案工作,定期对重大合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应当报备而未报备的,督促限期补报。2018年,共前置审查重大行政合同草案10份,收到重大合同备案审查合同4份,向合同承办单位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2条。
2.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与公众听证。2018年,区政府作出重大决策25项,其中组织专家论证25项,举行听证会或者公众代表座谈会8项。在重点推进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等工作中,区政府法制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讨,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起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一些重大信访事件,提供处置意见,协助平稳妥善处置。
(四)稳妥处理各类行政争议
1. 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18年,区政府共处理行政相对人不服区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共66件,登记受理30件,不予受理4件,事先调解32件。受理后,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6件,撤销1件,申请人自行撤回9件(基本事由经协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行为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驳回4件,推动行政机关及时、规范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提升复议质量。
2. 推进办案方法创新。强化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初始审查,简化行政复议的运转环节,增强申请人对于行政复议的认同感,提高复议运行效率。将调解、和解等办案方法贯穿办案工作始终,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交流和沟通,找准复议案件的问题关键点,努力在立案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坚持求实务实的作风,在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基础上,多次深入现场,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了解,同时完善听证程序,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和办理效率。
(五)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全区《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构建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实时监察、有效监管的应用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约束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制定出台2018年柯桥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主要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联动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检查、开展特邀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等六方面开展监督工作,对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 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18年,区政府法制办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30余个单位共91名执法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合格率为90%,目前全区平均持证率已达到85%。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实际,区政府法制办在全区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审查和补充完善行政执法职能依据、机构编制文件、执法委托书、在编人员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2018年共组织开展3次特邀执法监督活动。一是邀请7名区政府特邀执法监督员参加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二是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政府部门法制业务科室人员和3位特邀执法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三是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活动,邀请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区交通运输局和区环保分局现场执法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浙府法发〔2018〕10号)精神,邀请绍兴市法制办于2018年7月24日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国土局、市政府法律顾问赴柯桥区法制办开展有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从案卷的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和案卷制作水平五方面进行考评,并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法制办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争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区普法办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和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示范点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造浓法治政府的氛围,促进人民群众法治理念的提升。
2. 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区政府法制办着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2018年新增两名区政府公职律师,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联系机制,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制度,明确法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和法制队伍建设,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联络员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3. 深入推进法制工作创新项目。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立足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目标,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起步早、试点多、机制活的优势,将“一章审批”、2.0版平台“一口受理”、“全科受理”等改革措施有机融合,创新提出“集成式”改革理念,通过推行审批职能、系统平台、配套要素和制度创新“四大集成”,有效解决当前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和堵点,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在2017年12月底率先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底又率先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有利于促进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也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点和引领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防范和化解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引导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企业解困、重大信访处置、重点工作推进、行政合同签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核,完善清理规范制度。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促进法规有效贯彻落实。
(二)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集中职责、建设队伍、健全机制、优化流程、发挥职能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构建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实时监察、有效监管的应用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约束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完善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工作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工作。
(四)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继续实施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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