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印染企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验收扫尾及后续监管工作的函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77437557/2019-00005 2019-03-04    
绍柯安办函〔2019〕1号 主动公开  
综合科 长期公开  
2019-03-04 查阅次数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印染企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验收扫尾及后续监管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3-04 ]  作者:

马鞍镇人民政府、华舍街道办事处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印染行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办综〔2018〕44号)的工作要求,柯桥区安监局会同属地镇街联合省安科院专家于2018年12月26-28日和2019年1月9-10日分两批次对全区印染企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从验收情况来看,除需建设延期的几家企业外,其他印染企业均已完成建设,但存在部分企业的某些建设项目子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情况。

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全力做好相关整治项目的各项扫尾工作,确保年底前企业不合格子项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督促整改。前期验收工作中,区安监局和省安科院专家分别对照《绍兴市柯桥区印染行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进度表》和《绍兴市柯桥区印染行业污水处理设施有限空间风险管控整治建设项目验收单》,对全部印染企业的门禁系统、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PPE图版上墙、警示标志张贴、防护用品配备、台账资料建立及系统接入企业端等8个项目进行逐一对照验收,从验收情况来看,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某些子项按照整治标准不到位的情况,马鞍镇和华舍街道要高度重视验收扫尾工作,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子项不合格的企业要紧盯不放,全面跟进整改工作进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二、久久为功,及时提交报告。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整治,柯桥区印染行业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后期扫尾工作,在加紧督促验收中子项不合格企业完成整改工作的同时,属地镇街要督促已整改完成的企业抓紧时间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督促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主动与各服务企业对接落实竣工验收报告相关事宜,确保年底前所有有限空间整治提升验收印染企业全部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属地镇街,同时提交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至区安监局。

三、合理安排,切实推进落实。属地镇街要持续密切关注建设延期企业有限空间整治提升工作进程,要求缓建企业及时出具缓建申请报告,提交属地镇街留档,申请报告中需要明确建设工作计划和建设完成时间,属地镇街要督促缓建企业在处理设施完工2个月内完成有限空间综合整治提升相关工作事宜,按照先提交先审核先验收的工作流程分步开展整治验收,从而确保对全区所有印染企业实现有限空间风险的综合防控。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8

相关附件
【信息来源】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