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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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预算公开

2019年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2-18 ]  作者:

绍兴市柯桥区安监2019年部门预算

 

一、绍兴市柯桥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国务院、浙江省、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区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拟订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监督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3)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区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区域内省、市属工矿商贸企业,按照三级管理原则,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负责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全区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全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1)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以下简称“三同时”)。
    12)负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技术示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指导有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参公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预算。

二、区安监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区安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00.96万元。

(二)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110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0.9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 0 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  

(三)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1100.9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9.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71.91万元,公用支出39.05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四)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0.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0.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9.9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0.9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03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的预算是根据2018年度9月份的人员、公用、专项经费支出进行编制的,而2018年的执行数是统计到2018年12月底的,2018年9月份以后人员、公用、专项经费进行了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6万元,占6.77%卫生健康支出24.56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92.17万元,占8.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9.96万元,占82.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53.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1.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员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1.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12.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81.97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管理)(项)事务835.9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事务73.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安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607.96%。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局、省、市等领导来访所需的住宿费、餐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增进地区之间的工作交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已经进行了车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安监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100.9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安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安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安监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2.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反应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函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退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堵塞支出。

【信息来源】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