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来源: 日期: 2011-07-08 访问次数:
——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孙 云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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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肯定2009年以来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
2009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1、强化制度创新,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围绕提高政府执行力,完善督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是及时跟进督查“三个一批三年千亿”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效率、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项督查,确保工程如期推进。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共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823个。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两年来共发现整改问题28个,15人次受到处理。探索推进“三问”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规范化交易,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下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和专项检查。不断完善政府项目代建制,成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中心,加强对政府性投资、拆迁评估等项目的事前事中监督。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试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2、强化教育管理,反腐倡廉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全面推行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领导干部诺廉述廉工作,在干部按规定自觉诺廉述廉的基础上,全县37个县级机关部门、开发区和中心镇“一把手”诺廉述廉情况在县报公开。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两年来共对28位领导干部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对3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交接监督。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两年来全县党员干部主动上交“三礼”138.7万元,“
3、强化专项整治,行风政风成效进一步显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深入开展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29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3131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项目细化刚性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公正公平。建立并运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22个部门549个审批事项实行了实时监控。积极创新镇级机关权力运行新机制,“钱清规则”在全市推广。在村级按照“村级所有、镇级代理、民主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我县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村务实时公开的县(市)。全面实施镇街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即时上报制度,公开接受监督。创新多证联办、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办事服务水平。着力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两年来,共开展明查暗访9次,受理并办结效能投诉件115件,查处违反效能建设的人和事47件次。深入推进一把手行风对话、“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以及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活动,切实推动各级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
4、强化案件查处,廉政警示作用进一步发挥。切实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两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687件,立案查办各类违纪案件166件,处分党员干部167人,挽回经济损失537万元。严肃查处了受贿、贪污等一批大案要案,重视做好典型案件剖析警示,充分发挥办案的综合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工作措施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一些有效的廉政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二是监管不力。一些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作风不实。少数干部仍存在“庸、懒、散”等现象;个别机关单位门好进、事难办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自律不严。少数干部不注重小节,自律不严,酿成大错。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因素。从客观上看,当前还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从主观上讲,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还不过硬,拒腐防变立场还不坚定。
二、扎实推进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不断将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一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政令督查、回访巡查、执法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五查”手段,重点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情况、产业转型升级措施落实情况、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清水工程”推进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政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二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三要着力构建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构建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各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具体负责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特别是重大检查项目要成立专门机构监督检查。
2、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要认真抓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期和离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二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内容,真正使这项制度在反腐倡廉、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温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坚决整治这类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提出专项治理措施和相关制度。
3、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要深入开展“进企入村访民情”活动。镇街、开发区班子成员每月要安排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企入村访民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群众的期盼愿望和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并通过即接即办、全程代办、逐级交办等形式,帮助企业、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反馈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二要依法治理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严格执行拆迁征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加强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涨价、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的治理。继续开展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三要畅通群众民意表达诉求。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多渠道主动听民声、察民意;密切关注并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四要扎实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活动。继续推进“百个部门联村促发展、千名干部联户献爱心”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完善“民情热线”有关工作机制,坚持和深化“一把手”行风广播对话、“一把手”走进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等活动。探索开展县政府部门廉政勤政满意度社会评价工作,构建与“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相互协调、联动推进的“基层评机关”工作机制。
4、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着力构建政府系统有效的惩防体系。一方面,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前段时间,省委、省政府专题召开了会议,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会上赵洪祝书记和吕祖善省长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这项工作的实施,在全县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框架,重点是要继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为;继续探索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着力完善重大项目代建、评审和动态监管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腐败案件;严厉查办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案件;继续深入治理商业贿赂,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5、着力深化政府系统作风建设。重点开展五项工作:一要扎实开展“提能增效促转型”活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畅通工程,深入抓好“三集中、三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招投标限时办结等工作,并将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一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链接中。深化完善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加强对县委县政府转型升级“1+
三、加强领导,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和县里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扎实有效举措,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抓好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2、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把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一同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要认真落实廉政工作制度,分解廉政建设责任,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要及时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要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深化各项制度改革,从制度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强化责任问责,对应当问责的,必须按照问责制要求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