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建议解决医保稽核监管三个“不匹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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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建议解决医保稽核监管三个“不匹配”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31 15:47:00 信息来源:

 

田建琪 

 

  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因此,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各级医保部门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但欺诈骗保行为仍时有发生,以四川省为例,该省20176月—12月共检查医疗机构2213家、医住院病历8336人次、涉及参保人700多名,结果发现违规医疗机构1942家,违规率87.75%;违规资金额度3695.66万元,占总费用的1.52%。基层医保部门反映,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与医保稽核监管中存在的三个“不匹配”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是力量编成不匹配。受编制体制影响,医保稽核监管力量的发展相对滞后于医保事业的发展。当前,人社部门大多没有专设稽核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抽调人员或兼职人员,稽核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导致“小马车”难以拉动“大业务”。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为例,2017年该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刷卡1212.3万次、住院刷卡16.1万次,而从事医保稽核监管工作的仅有5名兼职人员。 

  二是监管技术不匹配。当前,冒名就医、刷卡套现、挂床住院、变通病种,以及“搭车配药”“小病大治”等欺诈骗保行为举不胜举,并涉及检查、诊断、住院多个环节,形式上合法合规,隐蔽性较强。以浙江省《阳光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为例,进行医疗消费大数据实时监测并启动条件判断式预警,可以实时警示跨年龄、跨性别、超剂量等不常规用药行为,但仍难以发现其他类型的欺诈骗保行为,很多骗保疑点是通过报销凭证人工审核、日常督查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 

  三是专业水平不匹配。医保稽核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都是通过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大多非医学专业。虽然经过岗位培训,能够掌握票据真伪、合理收费等知识,但如何选择合理的诊疗方案、用药剂量等医学知识,无法通过岗位培训所掌握,导致医保稽核倾向于手续是否齐全、流程是否规范,而忽视了对诊疗行为合理性和真实性的审核,致使欺诈骗保行为时有发生。以治疗感冒为例,药品价格315网显示,全国共有西药1897种、中成药3582种,价格从三、五元到上百元不等,就医诊疗行为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给医保稽核监管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稽核队伍建设。采取外调与内部调整、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稽核队伍建设,配强稽核力量。同时,组建网络稽核小组,聘请医生担任兼职稽核员,定期在网上“会诊”诊疗方案、用药剂量等的合理性,不断提升稽核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改进稽核方式方法。在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智能稽核系统,建立常见病种的诊疗方案、用药指导数据库,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实时比对判断,及时发现欺诈骗保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信用记录梳理汇总定点医院、零售药店以及处方医生、参保人相关信息,建立医保诚信数据库,并实施欺诈骗保行为“黑名单”制度,对有欺诈骗保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外,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定点医保资格或医保报销资格,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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