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柏生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的工作和开展的活动。
转眼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接近届末。
回首这5年,在常委会的领导下,代表工作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这些探索中,不少创新得到了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在届末之际,对代表工作探索的“首次”,作一个回顾与盘点。
一、首次组织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估与满意度测评
代表“满意率”是衡量代表建议办理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些年来,部分代表对办理工作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不大满意。为了改变这种现状,2013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对区经信局、环保局主办的22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与满意度测评。参会的40名领衔或附议代表,对两个被测评局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打分,并当场宣布结果。这样较真,建议承办单位不敢敷衍了事,领衔代表也不会草率应付。这种做法,在我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属首次探索。我们的经验,被省人大常委为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专题出版的《潮起钱塘——人大制度在浙江的实践创新》一书收录。2014年、2015年我们又继续开展这项活动,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二、设立全市首个代表联络站
在乡镇一级设立代表联络站,是人大系统全国性的新生事物,大家都在摸索之中。2013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把镇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试点任务放在兰亭镇,按有一个坚强领导、有一间办公用房、有一套硬件设施、有一套接待制度、有一套办理程序“五个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同年10月兰亭镇代表联络站建成并接待选民,是全市第一家设立的代表联络站,吸引省内外众多兄弟单位前来考察。在兰亭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区逐步推广,探索出了集中式联系选民、片区式联系选民、网格式联系选民、流动式联系选民和走入式联系选民5种模式,其经验在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介绍。
三、产生设区后首件代表议案
2014年2月,徐光炎等32名代表在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要求全面提升城镇水患防御能力的议案》,大会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件议案。这是柯桥区2013年撤县设区后产生的首件议案,也是近20多年来产生的首件议案。代表工委抓住“五水共治”的契机,与区人大常委会华舍街道工委一起,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向大会提交了该议案。城镇水患防御能力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议案产生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采用专题视察、重点督办、常委会审议、向大会书面报告、代表约见等多种方式,跟踪督办该议案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首次尝试领导干部代表进选区活动
2015年初,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徐国龙书记,在区委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点,通过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带头进选区,引导和激励全体人大代表更加主动积极地联系原选区选民。徐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多次赴柯桥街道第二选区听民意、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带头进选区的意见》,明确进选区的对象、任务、原则和方法。阮建尧区长、吴晓主任、孟柏干主席、马芳妹副书记等16位区级领导干部和30多位区管干部人大代表,相继深入选区、进村入企或参加代表接待站接待活动。省人大专刊信息介绍了这一活动,并得到省人大茅临生副主任的批示,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
五、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全市首个全覆盖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个县(市、区)试点网上代表联络站。区人大常委会把任务交给柯桥街道,当年试点成功。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其实是实体联络站的延伸,2016年4月,在试点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在柯桥街道召开全区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全覆盖现场会议。到6月底,全区16个镇街全部建成,是全市第一家实现网上代表联络站全覆盖的县(市、区)。
六、首次组织代表约见
代表约见是一项很严肃的活动,问的都是代表,答的都是人大选举或任命的干部。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是实施《关于全面提升城镇水患防御能力议案》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该工程8年未完工的卡口,就在于马鞍、齐贤两处的拆迁工作滞后。议案领衔人徐光炎等5名区人大代表,为了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能够按期完工,在视察后提出了书面约见申请。2016年4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专题组织区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这一工程的进程,面对面地直接提出意见建议,听取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水利水电局长、财政局长、马鞍和齐贤镇长的解答及承诺,收到良好效果。本次代表约见,是我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史以来的首次。
七、首次探索人大代表参与式办理代表建议的做法
代表建议的办结率一直比较低,办理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代表是否满意上,千方百计做代表的工作,很多代表当面满意,内心不满意。为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促使办理满意率、问题解决率“两提高”,2015年的4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率先在区交通局探索参与式办理的方式,就是让提出建议的代表一块共同参加办理。在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何国俊等7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加快镜水路延伸段建设的建议。”区交通局在办理过程中,向提出建议的代表介绍有关情况、参与项目方案研讨审查、实地踏看现场、办理情况通报,使代表对办理全过程一目了然。2016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又对区环保局主办的“关于要求整治关停夏履江上游所有花岗岩开采加工厂的建议”进行参与式办理,代表反响很好。
八、首次实施人代会期间代表缺席情况通报制
代表法规定:“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但在每次会议期间,请假和无故缺席的状况仍然比较普遍。为了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树立良好会风,从2013年的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开始,大会秘书处实行签到制,对代表出席情况、尤其是对缺席者予以实名通报,此做法一直延续至本届第五次会议,代表到会率明显提升。(作者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