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印染业融资支持力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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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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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富君
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自2010年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单位的通力配合下,集全区之力,按照“控量提质、集聚升级、节能减排”的基本要求稳步推进。区政府也为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出台了不少优惠激励政策,如出台《关于推进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县委[2010]37号),明确对集聚到滨海的印染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新建厂房涉及的行政事业性规费、服务性收费、先进工艺技术节能环保设备等可享受一系列奖免政策;如地价格政策,明确集聚企业安置用地在政策范围内的面积出让价格为净用地20万元/亩;对集聚滨海的印染企业,原企业用地“退二优二”时,其相关行政事业性规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予以减半等;出台了《绍兴县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金融保障暂行办法》,成立绍兴市印染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等,鼓励印染企业集聚升级。在政策措施的推动和集聚企业的配合下,推进了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顺利实施。目前,已有96家印染企业签约集聚滨海, 40只项目(52家企业)土地摘牌并开工建设。根据协议,该40只项目至明年年底将全部试投产。
但是,诚如镇人大主席团在调研走访中一些印染企业老总所反映的,印染企业在集聚过程中,需要经历一个土地购置,新址建厂,设备购置,人物搬迁,开工投产等复杂流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来维护运作。然而,由于印染属于政府严格管理、铁腕治理的对象,特别是去年底以来实施的“亮剑”行动,让银行和社会资本不敢再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印染业发展。尽管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目前新一批印染集聚的最大障碍,如不采取更有力措施,除了少数几家实力较强的印染企业,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滨海集聚的速度和集聚印染企业的质量水平和建设标准,进而影响全区印染业的转型升级和政府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企业、银行、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建议市、区二级政府必须出台对印染企业融资支持相应的激励政策,拓宽印染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广大印染业经营者的普遍要求。希望政府部门在推动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中统筹规划,加强调研,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着力解决印染集聚过程中碰到的融资困难和问题,确保滨海成为全国印染业绿色生态印染的示范区、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的高地。
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优化融资环境。继续保持现有政策,保持对集聚印染企业支持的稳定性、长期性,给企业和银行吃好“定心丸”。重点是建立公平的融资环境。市区二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国有银行和地方银行的沟通,以政府推动、银行主导、印染企业参与的方式,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印染企业实际的银行独立信用评级体系,适当降低印染企业贷款门槛,营造与其他行业公平的融资环境。
2、加强财政扶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关注印染企业的集聚发展,适当增加财政专项资金的数额,政府部门在财政预算中要更多的安排扶持印染企业集聚发展的专项资金,为集聚滨海印染企业担保、贴息,满足印染集聚筹资需要。
3、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协调金融部门,允许印染企业通过土地、设备、厂房、排污权等抵押贷款。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老厂区处置力度对符合 “退二进三”条件的,经企业要求,可通过政府收储,开展拆迁评估,先行支付补偿款,补充集聚项目建设资金,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状况;对 “退二优二”企业,参照现有土地“二次开发”政策允许厂房改建改造,通过招商引资、厂房出租等办法,盘活老厂区。(作者系漓渚镇人大宣传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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