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关于公示2017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党委组织部,中国民航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部分中管金融企业党委组织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
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现就公示2017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各地区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
中央组织部将《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地区各系统(部门),同时在大组工网上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本通知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将《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地区本系统(部门)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市、县三级大组工网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大组工网和政府专网上一并公示。
2.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将本通知内容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3.铁路系统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系统网,民航系统通过民航局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军队(武警)通过全军政工网和武警部队政工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中管金融企业通过系统内网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至22日(7个工作日)。
五、公示要求
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要密切关注公示期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反映,防止出现负面炒作。对公示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有针对性的建议要及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
请各地区各部门(系统)结合实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省、市、县级党委自管党费的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9日
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7年度,中管党费收入97866.2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95088万元,党员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1964.3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813.9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管党费共计支出2370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800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99%。其中,2017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系统)1500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赴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9.2万元。
2.党员教育等支出5689.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00%。其中,用于补助党中央有关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经费支出4248.5万元;用于开展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900万元;用于全国党建课题研究经费143.2万元;用于结算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用书印发费用398万元。
3. 其他支出2.01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1%。其中,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廖俊波、黄大年同志家属各发放慰问金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购买支票工本费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