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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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9 ]  作者:

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申报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向区社保局申报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作为2019年度(20197月至20206月)各项社会保险职工缴费基数。其他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

二、申报要求

参保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申报相关规定,为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申报时应编制参保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参保单位未如实申报或不申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损失的,参保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方法

(一)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可以在专网上直接申报,无需再提交纸质表格。

(二)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但有镇街主管部门的参保单位,在注册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上申报,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1、申报基数录入和提交

1)直接在镇街社保平台申报缴费基数

点击“基数申报录入”模块,在“单位查询”里输入单位代码,点“查询”后,点击右上角“下载”,跳出“点击下载”,导出电子表格“保存”,打印出《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

②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填写《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参保单位留存,一份镇街社保平台存档),均须加盖公章。

镇街社保平台经办人员在“单位查询”里输入“单位代码”点击右上角“查询”,把此表数据录入到“上报月工资”里,再点击右上角的“保存”。

2)导盘申报缴费基数

点击“基数申报录入”模块,在“单位查询”里输入单位代码点“查询”后,点击右上角“下载”,跳出“点击下载”,导出电子表格保存,拷给企业经办人员。

②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将数据录入完成后的电子表格提交给镇街社保平台经办人员。纸质表格须与电子表格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一式二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镇街社保平台存档)。

镇街社保平台经办人员在“单位查询”里输入“单位代码”点击右上角“查询”,把此表数据导入到“上报月工资”里,再点击右上角的“保存”。

2、基数申报后查询与回退

基数申报打印提交成功后,可在基数申报录入模块里按F9,查看或者回退已成功申报的《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

(三)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且无镇街主管部门的参保单位在公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首先进入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窗口(网址http://shbx.sxxhrss.gov.cn/operation/f/com),再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一栏,进入“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系统(非网上申报专用)”,填写好申报单位的社保代码(8位)和纳税微机代码(15位),点击“登录”后,进入单位缴费工资上报下载《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按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填报人姓名、办公电话和填报人手机号码后,点击“确认”,进入《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按《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表头提示的申报流程说明进行申报、上传和打印,并将打印的《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单位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或区社保局窗口,由区社保局确认后生效。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9415日至2019615日。参保单位逾期未申报的,区社保局将按规定以职工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110%确定2019年度缴费工资。

联系电话:84126520

 

附件:

1、有关说明

2问题答疑

 

           

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 321

 

 

 

 

抄送:市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9321日印发

 

 

 

 

 

附件1

 

有关说明

 

一、职工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口径确定,缴费工资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申报名单中的人员,都应填报,不可出现空格。

二、申报的缴费工资届时由区社保局根据我省公布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全区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方法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工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100%确定。

(三)工伤保险:职工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

重要提醒:参保单位申报原参保职工或新增职工缴费工资时,如职工本人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全省(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严格按实申报,严禁少报瞒报或刻意按60%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名单的内容,只能填写参保人的缴费工资及合计栏,其他内容均不允许自行修改、变更,否则电脑无法读取。申报名单截止时间为20193月底,如发现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差错的或非本单位的人员等情况,不得删除、修改,请随带原始凭证、相关资料、证件及复印件到区社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可以在专网上直接申报,无需再送纸质文档。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且有镇街主管部门的业务参保单位在注册所在地各镇街社保平台上申报,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且无镇街主管部门的业务参保单位在公网上申报,在申报成功后将打印的《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交单位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或区社保局,由区社保局确认后生效。

(三)申报数据不能为零、为空,否则不允许保存。

(四)公网与镇街社保平台两者之间只能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成功后不允许再次申报,请各单位正确申报。

(五)20193月后有业务变动的,按变动时的缴费基数启用,并以此作为20197月至2020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再另行申报。

四、单位在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时,需向职工确认签字。办理申报手续后,须向职工公示所申报的缴费工资。

五、缴费工资申报截止时间2019615日。 

 

附件2

 

问题答疑

 

1、为什么我输入68的密码,我仍然去不掉宏,无法输入缴费基数?

答:这个是因为您的OFFICE版本过于低,请升级OFFICE版本至2003版本即可解决该问题。

2、申报表的纸质表格为几份?几号前提交到哪里?

答:公网上申报的,于615日前到区社保局社保综合窗口即时办理。提交到单位所在地镇街社保平台的纸质表格(纸质表格须与电子表格核对一致),请在628日前移交到区社保局社保综合窗口。

3、在本月我们单位有减少人员或新进人员,该如何申报工资?

答:20193月后有业务变动的,按变动时的缴费基数启用,并以此作为20197月至2020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再另行申报。

4、上传申报时,因代理企业太多,将A单位的数据上传到B单位名下,该如何处理?

答:请各单位在申报时,一定要注意上传文件是否是你所需要的单位的申报表格。因为数据上传后,将直接保存到系统数据库,是无法更改的。

5、上传后,发现单位员工中有些人员缴费基数申报错误,是否可以修改?能否重复申报?

答:缴费基数申报成功后不允许再次申报。上传前一定要确定员工的缴费基数是否正确,目前还无法达到再次修改的功能。已经申报的单位是不能重复申报的,因为数据上传后将直接保存到系统数据库,是无法更改的,如果重复上传申报,会导致数据出错。

6、点开申报工资表格后,发现有同名但身份证号出错,或身份证号相同但名字不同,经调查发现为同一人,这类人员该如何申报缴费基础?

答:这类人员因身份证号或名字不同,因此电脑无法判断是否为同一人。请先于528日前带相关资料到区社保局社保综合窗口进行更改。然后再非导盘申报时就不会发生类似情况。若来不及更改,或是导盘申报,可先将申报表中两个职工报相同的基数,切记不能空白上传,否则会导致单位其他人员出错。

7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可否自行设计打印?

答:《2019年缴费工资申报表》按照公网和镇街社保平台下载表格为准,如有将《2019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稍做修改申报或自制表格都作为无效表格。

8、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且有镇街主管部门的业务参保单位开通网上申报后,以网上申报提交为准,缴费基数申报成功后不允许再次申报。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且无镇街主管部门的业务参保单位变更主管部门后,公网与镇街社保平台两者之间只能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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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