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塘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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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242/2016-00016 2016-01-18    
湖办〔2015〕83号 主动公开  
社事保障办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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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湖塘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湖塘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发布日期: 2016-01-18 ]  作者:

 

 

 

湖 塘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成立湖塘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精神卫生工作,建立严重精神病人管理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长效机制,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塘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陈洪江

副组长:何亦勇

  员:鲍一峰  黄灵芳  李春芳  顾雪丹  竺建勋

二、职责分工

1、综管办:

    将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及病人社会管理工作

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强督导、考核,协调、推

动村(居)和相关部门支持排查和社会管理工作。

2、派出所:

1)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的监控管理政策;

2)协助村(居),会同街道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查走访活动,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底数、基本情况和现实情况;

3)对排查发现或有关部门通报的重性精神病人,应到湖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了解其精神病诊断结果、危险性评估等级等相关情况,并录入重点人员管控系统;

4)依法做好有关现场肇事肇祸行为的重性精神病人强制送诊,通知其家属、监护人协助配合,交予就近的精神卫生机构负责收治。

5)与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实时、月度信息交换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组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2)开展精神疾病调查和信息收集,与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建立重性精神病人信息共享机制;

3)逐一建立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并按要求进行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派出所。

4)与派出所建立实时、月度信息交换机制,发现问题及

时处置。

4、民政残联:

熟悉在管、非在管6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为患者参保、残疾证申请、医疗救助提供帮助,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对精神疾病患者尤其是家庭贫困者切实有利的救助政策。

5、各村(居):

1)有专人负责,清楚了解村(居)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

2)积极配合派出所、卫生院、民政等部门开展排查工作。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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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