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8-29]来源: 浏览:次
一、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区委机构序列。根据《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绍县编〔2011〕7号),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研究制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本级以及镇(街道)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级各部门与镇(街道)党委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镇(街道)党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镇(街道)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区级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研究制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区级各部门、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审批各类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及相似股级以上中层科室名称调整和编制划转事宜;协同区级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审核、上报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审批相当于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参与各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审批;审核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类别和编制;指导并协调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
6.指导全区各类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区级和镇(街道)机关中层机构设置及变更事宜;审批区级各部门所属机构要求设置或变更中队、分队等分支机构的请示事项。
7.协助管理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设在我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8.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的进人计划;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
9.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违规违纪行为。
1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编制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在区、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编制人员的数额。
12.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单位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 63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30.83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0065 万元。
2016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0.009 万元。
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63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5万元。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30.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328.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59.9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事事务支出124.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492.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98万元,项目支出 109.9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6年结转下年0.015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比上年下降350%。主要用于接待机构编制业务联系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12批次,10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2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 3 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6年度柯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及三公数据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