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四项机制”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发布日期:[2017-08-14]来源: 浏览:次
近年来,绍兴市柯桥区编办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工作中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注重依法依规,建立防范机制。将机构编制制度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先后研究拟定和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关于严肃镇(街道)机构编制及中层干部职数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工作程序,使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注重监督检查,建立常抓机制。严格机构编制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人员超编、领导职数超配等问题,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同时,强化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从机构编制管理的风险内容、表现形式与预防措施三个方面着手,全面摸排梳理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及“短板”,共梳理7大类问题17种表现形式,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问题清单”,大大提高了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利用“问题清单”等手段对全区9个镇(街)、部门开展了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注重信息共享,建立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凡未按规定核准使用编制的,一律不予办理人员进编、工资审批、经费拨付等手续。同时,实名制系统开通了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接口,实行部分数据共享,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数据、车改涉改人员数据、编外用工管理和纪检监察提取人员数据均可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现从割据式管理到协作式管理的转变。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约束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区机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对镇(街道、开发区)考核倒扣分项目,出台考核细则。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直接与部门机构编制考核、机构编制调整相挂钩,对出现违规问题的,坚决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暂缓办理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对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工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