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 日期:2018-09-26 访问次数:
(2018年9月25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娄 钢为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湖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百干的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湖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丁伟林的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兰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孙爱珍、张高翔、徐国庆为绍兴市柯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凌、周华的绍兴市柯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陈立、龙金鹏、金宇峰、曹滢钰、魏勤华、张丽燕、钱丹琳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伟良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海东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卫星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齐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黎晓的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钱清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赵哲平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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