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绍兴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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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绍兴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次数: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绍兴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绍兴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昨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绍兴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尚清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马卫光作动员讲话。

尚清指出,这次对绍兴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的政治责任,是“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有力保障,是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效延伸,必将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察主要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情况、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突出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督察服务效能;重点核查地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严查“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看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绍兴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境界,加快建设美丽浙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马卫光表示,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评卷打分和全面问诊。我们要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以诚恳的迎检态度,全力配合督察工作,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条件保障、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省督察组听到真话、察到实情、督到关键处。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督察整改,对省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短板不回避、不遮掩,照单全收、深入剖析、迅速整改。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高质量建设美丽绍兴,全面对标找差距,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开创绍兴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4月9日进驻我市督察。督察进驻期间(2019年4月9日-4月23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5-85139530,专门邮政信箱:绍兴邮政A002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