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柯国土收公 [2019]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柯国土收 [2019]02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将收回下列地块土地使用权。详情可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查询,联系人:高杨梅;联系电话:84133983。
特此公告。
序号 |
土地使用者 |
批文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 面积 (㎡) |
收回 面积 (㎡) |
四至范围 |
1 |
绍兴县前梅置业有限公司 |
绍县土字(2013)第058号 |
钱清镇前梅村集中居住2号地块R/B-QQ1235住商 |
钱清镇群贤西路以北,二环路与钱夏公路之间 |
1.1166 |
1.1166 |
东至农田,南至群贤西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