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绍柯国土资听公字[2018]第14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对下列事项进行听证:
因杭绍台铁路用地等项目建设需要,将对柯桥齐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有申请参加听证会意向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在2018年8月30日前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相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5、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荔
联系电话:85597227
特此公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