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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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十四)
发布日期:2018-08-01    浏览次数:

听证公告

绍柯国土资听公字[2018]第14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对下列事项进行听证:

因杭绍台铁路用地等项目建设需要,将对柯桥齐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有申请参加听证会意向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在2018年8月30日前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相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5、听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荔

联系电话:85597227

特此公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