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云雀”期间 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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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云雀”期间 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
 

 

 

 

 

柯区地灾办〔201824

 

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云雀”期间

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据气象消息,今年第12号台风“云雀”将于83日早晨到中午在嘉兴到上海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我区今天夜里到明天阴有大雨,局部暴雨。全面落实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防灾部署,切实做好“云雀”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台风“云雀”路径多变,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防灾工作的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领导,严明纪律,按照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迅速进岗到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防灾责任,做好充分准备。

二、加强监测预警。区国土、气象、水电等部门要加强会商,严密监视台风动向,实时共享雨情水情,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短信、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到企业、到景区、到村、到户、到人,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

三、全面排查隐患。各镇(街道)和区国土、住建、交通、水电、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区人口集聚区、重要交通线路、旅游景点、易发区内在建工程等开展排查巡查,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管控措施,必要时,应对受威胁人员进行转移。

四、快速应急处置。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落实应急队伍、应急车辆、装备物资,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死人、少伤人”的防灾目标。

五、及时报送信息。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和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灾险情,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区政府和区国土分局,交通、建设、水电、旅游等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区政府,并通报给区地灾防办(区国土分局),区国土分局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区政府和市国土局,坚决防止瞒报、虚报、漏报、迟报行为。

 

 

 

绍兴市柯桥区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2

  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钱勇军副区长。

绍兴市柯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