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清代司法档案简介
绍兴县档案馆收藏着10余部清代司法档案,主要有《直隶成案》、《浙江成案》、《呈稿簿》、《要案摘查》、《通行条例》、《马洲词批》、《马洲批词》、《监押词讼公文》、《命盗案》(三本)等。这批档案全是毛笔小字手抄本,字体以行楷为主,纸张长一般在20—25厘米左右,宽在12—15厘米左右。抄录者多为佚名或生平不详者,从内容推测多系刑名师爷或官吏的刑名札记,或是供亲友、子弟参考的幕学教材。
《直隶成案》 系乾隆年间直隶省刑事案例辑录之手抄本。共录有该省刑事案例22则,多为人命案件,内容详实,交代清楚。
《浙江成案》 为道光年间浙江省刑事案例辑录之手抄本。共辑录该省刑事案例22则,多系杀人越货的重大事件,也有科场舞弊案件等。
《马洲词批》与《马洲批词》 《马洲词批》为清代(年份不详)马洲抄录案例并加批语的小本子。马洲生平事迹暂无资料可考。根据本子内容推测系刑名师爷或断狱的官吏。所录案例颇多,每例均为百字至五、六百字之间。内容各异,但格式一致,分月日、案由、批语。另一本《马洲批词》作者与格式同前本,唯前者为楷书,后者为行书。
《通行条例》 有两本。一为咸丰七年至十一年(1875—1861)间辑录与司法有关的皇上谕旨和向皇上汇报请示这类文件的手抄本。涉及内容广泛,有杀人、盗劫、科场舞弊、守边将士失职和有关洋药贩卖税课等事件,其中有的提出新的处理措施。有的由于界限不清,为此具奏者根据实情,表明意见,请求皇上批准或下旨,以便遵照 。另一本是辑录同治年间在司法上有疑难之处向皇上汇报请示这类文件的手抄本。
《要案摘录》 系同治年间重要刑事案件摘录的手抄本。做摘录的多为杀人、抢劫、斗殴等重大犯罪刑事案件,重点突出,条理清楚。
《命盗案》 为清代有关人命、盗窃等刑事案例辑录或节录的手抄书稿,共三本。其中两本是江苏省范围内的刑事案例,另一本是涉及全国的。三本手抄本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清楚交代置人于死地是何种器械,伤口多少;二、每节录一案例后,都加上案语。
《呈稿簿》 为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祭产轮值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的诉状手抄辑录稿。共抄录纠纷双方的诉状12份,各提出事实据理力争。
《监押词讼公文》 为清代监禁管押犯人和诉讼案件公文的登记簿。内容分两类:一、监禁管押犯人名录,包括姓名、收禁或收讯的缘由和时间,其中有内监、外监之别,枷犯、徒犯之分等;二、诉讼案件公文,表明时间、案由、件数等。简介明了,便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