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对象 |
处罚决定书号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条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备注 |
1 |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号 |
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为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技能,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致使2017年10月22日发生一起亡人事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
1、罚款人民币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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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泽民 |
绍柯安监管罚〔2018〕2号 |
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为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技能,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
1、罚款人民币7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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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绍兴柯桥杭越制衣厂 |
绍柯安监管罚〔2018〕3号 |
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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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公民 |
绍柯安监管罚〔2018〕4号 |
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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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绍兴天丰木制品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5号 |
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培训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1、 警告; 2、 责令限期改正; 3、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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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浙江美丽人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6号 |
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培训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1、 警告; 2、 责令限期改正; 3、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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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绍兴柯桥开朗纺织品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7号 |
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门上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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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汉祥 |
绍柯安监管罚〔2018〕8号 |
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门上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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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绍兴万泽化工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9号 |
经营无安全标签的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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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绍兴柯桥区华舍宏隆五金机械厂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0号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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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浙江波磊涂料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1号 |
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管理安全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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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吴廷东(个体工商户)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2号 |
仓库内消防通道被堵塞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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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杨汛股份经济合作社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3号 |
出租房存放非法烟花爆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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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绍兴柯桥大圣化工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7号 |
经营无安全标签的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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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浙江汇丰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
绍柯安监管罚〔2018〕19号 |
进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和第九十八条第(三)项 |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人民币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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