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及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宣传地方党史,组织、指导和督查地方志工作,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2.拟定地方党史和地方志的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修地方党史和县(区)级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指导、审核并组织出版区内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编修的各类志书。
4.负责做好方志馆工作,做好地情资料咨询服务,组织、指导读志用志活动;做好全区党史遗迹保护和党史纪念场馆的建设。
5.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汇编地方党史资源和地方志文献资料,开展党史文化和地域历史文化的研究,出版各种类型的党史、地情书刊,使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柯桥区史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本级预算,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790.10万元。
(二)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79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10万元,占100%。
(三)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790.1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7.85万元,公用支出29.24万元,项目支出383.00万元。
(四)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0.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0.1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83.48万元,主要是增加《绍兴县志(1990-2013)》的出版补助。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90.10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创作与保护(款)安排300.00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绍兴县志(1990-2013)》、续志编纂专项、《绍兴柯桥丛书》等编纂出版及方志馆数据建设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创作与保护(款)安排43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续志编纂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支出(款)安排340.46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支出(款)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地方志、党史业务及年鉴志讯编印出版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22.20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8.88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5.56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没有增加和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地方志、党史业务交流活动和接待上级及有关部门调研考察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柯桥区史志办公室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根据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行了公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柯桥区史志办公室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柯桥区史志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柯桥区史志办公室专项公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文化创作与保护: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文化支出:指反映除规定用途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2. 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