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外婆烧快餐店不合格红烧猪舌头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您的位置: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外婆烧快餐店不合格红烧猪舌头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0    浏览次数:

 

 

  按照总局要求,现将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外婆烧快餐店不合格红烧猪舌头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1833000030053309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18330000300533095

样品名称

红烧猪舌头

生产日期

2018-10-10

型号规格

散装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外婆烧快餐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检验机构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8-10-31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8-11-05

  (二)经营环节

  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购进数量:(1.2公斤),货值(86.4元);已销售数量:(1.2公斤),库存(0)。
2)封存库存数量:(0)。
3)(配合)召回数量:(0)。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与消费者取得联系

原因排查

无法确定产品不合格原因

行政处罚

1)于(20181105日)立案,(201902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3)已于(20190219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绍柯市监检处〔2019104号。具体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86.4元(人民币捌拾陆元肆角);二、罚款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没款共计50086.4元(人民币伍万零捌拾陆元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