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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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2-18    浏览次数:

一、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绍县编〔2012〕62号,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工作部署。

2、研究拟定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3、协调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依照职能要求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工作措施。

4、负责指导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整合区相关部门信息资源,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

5、督查、考核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1家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流管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流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流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216.03万元。

(二)关于流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221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0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流管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支出预算为2216.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42.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3.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7.74万元,公用支出18.57万元,公共交通支出0.33万元,项目支出1779.4万元。

(四)关于流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流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6.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42.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3.3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流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流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6.0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62万元,主要是2018年流动人口登记数正常波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0.79万元,占11.77%,公共安全支出(类)1842.71万元,占83.15%,科学技术支出(类)24.4万元,占1.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83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98万元,占1.44%,住房和保障支出(类)43.32万元,占1.9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其它公共安全支出(项)94.43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其它公共安全支出(项)55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其它公共安全支出(项)17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其它公共安全支出(项)0.33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公共交通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年金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53.7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4.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二期的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7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08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8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关于流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流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6.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流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流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流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督查、兄弟单位交流、协作洽谈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双向协作单位逐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有所提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年柯桥区公车用车改革相关精神,区流管局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流管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流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流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流管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9.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它公共安全支出(款)其它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它科学技术支出(款)其它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它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