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柯桥区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
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我局根据省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精神,结合我区试点实际,代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柯桥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经过了内部审核讨论、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多轮环节,修改完善形成了公示稿,拟上报区政府审核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一周。
联系人:杨水良,联系电话:84126593,传真:84110151,电子邮箱:735530375@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开展柯桥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