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公示的通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和《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建〔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审查,拟同意核准2家企业建筑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9年4月4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及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19年3月份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公示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