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您的位置: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6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第二个年头为进一步巩固建设系统扫黑除恶成果,维护全行业正当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的长期阴天天气,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现场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专项斗争公开信和举报方式,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现要求各企业在公司内设置宣传专栏或专窗,及时更换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或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相关内容,重新张贴专项斗争公开信和举报方式,积极营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氛围。

二、各企业要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做好我区建筑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工作。特别是发现有以恐吓、变相收取保护费、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正当手段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行阻工等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向我局提供有线索

三、为了实时了解企业工作情况,请各企业于4月1日之前将宣贯专项斗争公开信及宣传标语的现场照片报送我局。联系人:王伟刚,邮箱:272841735@qq.com。

四、举报方式:

省建设厅举报电话:0571-89892075、89892051;举报信箱: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8号省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0025;举报邮箱:zjzhxzzf@126.com。

市建设局举报电话:85202025;举报信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48号;举报邮箱:sxjsgjgc@163.com。

区公安局举报电话:84110110或110;举报信箱:柯桥110信箱;举报邮箱:kqga110@163.com。

区建设局举报电话:84565970;举报信箱: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69号。

 

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326

建综执发〔2018〕291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信》及宣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