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妇联从健全维权组织网络、创新维权工作模式、提高维权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着手。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信访接待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坚持源头维权,成立县、镇(街)两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顾问团与“和大姐”志愿者队伍。
一、知心的“和大姐”
县妇联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镇、村(社区)三级妇联信访网络渠道,成立姐妹谈心室235个,招募“和大姐”志愿者队伍127支,共有“和大姐”志愿者722名,方便妇女投诉和及时处理。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有委屈找‘和大姐’”,这句话已在广大妇女中流行。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县各级妇联已接待处理来信来访250多起,服务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近3000人次。
二、特殊的“编外法官”
在实践中,县妇联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的作用,她们协助法院做好庭前、庭外调解工作。今年,绍兴县人民法院对阿萍父亲遗弃案作审判轰动绍兴县。在人大牵头下,妇联参与了此起弃女案的调解工作,妇联主要领导多次参与协调,并亲自到阿萍家了解情况。最后,在庭审期间,妇女干部特邀陪审员从维护稳定、钝化矛盾的出发,齐心合力、集思广益,用真心、细心、耐心啃下了这个维权案,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弃女成智障“野人”的恶父俞昌友终于在神圣的宣判厅上底头认罪。
实践表明,很多棘手的民事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协助下,从根本上促成了案件的解决,避免了一判了之带来的后患,从而真正赢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