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全面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家庭文明工程”,有计划地开展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妇女人才增长。
4.指导和推动全区各级妇联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动员和组织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兴办各类妇女儿童服务型实体,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7.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的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
8.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427.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7.79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427.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7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7.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5万元,项目支出177.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年初预算为283.23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4%。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72万元,占66.3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68万元,占18.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6万元,占7.12%;农林水(类)支出15万元,占3.51%;住房保障(类)支出17.93万元,占4.1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65.97万元,2016年决算为20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0万元,2016年决算为8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延后列支。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80.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妇儿活动中心专项,单独拨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85万元,2016年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社保局发放,经费不再在本单位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68万元,2016年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7万元,2016年决算为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职业年金。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经费为星级庭院整洁户和美丽家园创建经费,单独从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经费中拨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7.66万元,2016年决算为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住房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书报费、印刷费、网络通讯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经费17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广告宣传费、考察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书报费、印刷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柯桥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7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与周边县市区妇联交流、协作洽谈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41人次,共2.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6.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持平。因公车使用过程中,要求驾驶员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和维修技术水平,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违章、交通故障的发生,节约修理成本,公车维护费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妇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04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妇联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妇联本级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物(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