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柯桥开发区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残联:
为扎实做好我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专调办〔2014〕2号)有关要求,现将《柯桥区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柯桥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代章)
2014年12月1日
柯桥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
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浙残联组人〔2014〕3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专调办〔2014〕2号)有关要求,为了做好全区残疾人基本状况及需求专项调查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通过调查,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动态信息化管理,落实残疾人的基本社会保障,改善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我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
三、调查内容
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家庭收入及住房、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康复、文化体育、无障碍、权益维护等方面现有服务状况和需求等内容。
国家调查表由个人表和社区表组成,共有47项指标;浙江调查表为个人表,共有22项指标。
四、调查时间
调查登记时间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到2015年3月30日结束。调查残疾人在调查日和前一年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个别项目为近年内)。
五、调查工作流程
准备调查底册及保障和服务情况表→确定调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落实调查任务→拟定计划预约入户→入户调查登记→自查复查→录入调查问卷→国家和省级抽查。
六、调查工作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按照“政府(办事处)领导、残联负责、部门配合、各方支持”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为了方便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应建立专项调查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或组长,并抽调人员设立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的专项调查工作。
七、调查工作要求
(一)调查工作准备要到位。各镇(街道)要在全面完成清库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准备好调查底册、入户纪念品以及相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情况表(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托(安)养、康复服务、生活补贴等)。
(二)调查业务培训要到位。各镇(街道)要在确定调查人员的基础上,对调查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调查方式、调查表填报、复查和调查资料管理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确保调查人员全面掌握调查指标口径和调查要求。
(三)调查经费保障要到位。各镇(街道)可按照每人50—100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入户纪念品购置、村(社区)干部误工补贴、调查人员加班工资以及交通、培训、宣传、资料印刷等支出。
(四)调查人员落实要到位。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及残疾人专职干部(专职委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作为专项调查工作业务责任人,要协助镇(街道)、村(社区)领导做好专项调查相关工作。每个调查户应有2名调查员入户进行调查,调查员应由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比较熟悉残疾人情况的镇(街道)或村(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担任。
(五)调查走访入户要到位。社区调查表应由村(社区)干部、镇(街道)残联理事长负责填列;个人调查表除了不在本地的残疾人可采取电话调查或由其他亲属代为填报外,原则上所有残疾人都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在户调查率不低于核查后应调查总户数的95%。
(六)调查质量监控要到位。各镇(街道)要建立调查质量分级负责制,明确调查人员、复核人员、录入人员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村(社区)要把好调查表审核复查关,镇(街道)要把好调查表检查验收关。同时,要建立质量抽查制度,区残联要对每个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村(社区)进行抽查,市将对我区随机抽取1个镇(街道)1个村(社区)进行抽查,同时,省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也将随机抽取5%左右的调查表,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查。凡是复查、验收或抽查不合格的,要退回重新调查。残疾人调查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要控制在0.3%以内,社区调查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要控制在5%以内。
(七)调查工作责任要到位。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层层落实调查工作责任,签订工作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要遵守《统计法》有关规定,履行保密承诺,不得私自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残疾人信息。
八、工作计划
根据全省专项调查工作安排,拟定下列工作计划。
1、做好汇报工作。区残联要向区政府残工委领导汇报专项调查工作和全省培训班会议精神。同时在残联系统内部传达,营造专项调查工作氛围。11月底前。
2、建立工作组织。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借助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平台,全面发挥基础管理建设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专项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专项调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专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12月5日前。
3、召开联席会议。召开区、镇(街道)两级专项调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发挥成员单位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进度。12月10日前。
4、组织联系督导。为加强专项调查工作在全区面上指导,区残联实施联系督导制度,由区残工委、区残联组成专项调查联系、督查导小组,在专项调查工作期间,定期赴各镇(街道)指导、督查专项调查工作。12月1日-2015年3月31日
5、落实工作经费。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按照省专项调查办公室明确的每人100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为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12月10日前。
6、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调查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12月10日前。
7、加强组织培训。区残联要加强师资和调查员培训工作,培训到镇(街道)和村(社区)。培训以调查程序、调查表填写说明、选调和培训工作、登记和复查、质量控制、包装上报和保管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12月10日前。
8、理清调查底册。要在清库核库的基础上,理清调查底册,为入户调查准备基础资料。12月10日前。
9、开展入户调查。在全区各级残联做好调查员培训、理清调查底册的查基础上,全面开展入户调查。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31日。
10、录入复查归档。各镇(街道)要建立调查质量分级负责制,社区(村)要把好调查表审核复查关,区残联把好调查表检查验收关。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31日。
11、完成分析报告。区残联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数据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市残联在县级残联分析报告基础上,于5月10日前完成数据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报省专项调查办公室。
附件:1、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
2、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社区调查表
3、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表
4、柯桥区残联残疾人专项调查联系督导分解表